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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11 00:00:00
为做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及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预留计划数量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的15%,预留计划数须报请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留计划使用
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用于实行平行志愿且由我校确定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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