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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4-26 17:18:01   发布 作者: 来源:

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一、学校简介

西安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7年,学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中,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A类,成为陕西省属高校中唯一的A类工程学科。2018年8月,学校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2020年7月,西安科技大学工程学学科成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为2021年8月31日前)以及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校对考生毕业专业不设限,所报专业与毕业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同一学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均可,但文史类专业毕业专业不得报考理工类专业。

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240人,专业报考人数不足5人将进行专业间调剂,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科类

所在学院

学制

咨询方式

安全工程

理工

安全学院

2年

老师029-83858197

采矿工程

理工

能源学院

2年

老师029-85583143

自动化

理工

电控学院

2年

刘老师029-83856353

软件工程

理工

计算机学院

2年

王老师029-83856304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通信学院

2年

苗老师029-83856328

通信工程

理工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地理信息科学

理工

测绘学院

2年

张老师029-83856291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理工

材料学院

2年

段老师029-83856283

电子商务

理工

管理学院

2

李老师029-83856369

工程管理

理工

会计学

理工

物流管理

理工

四、报名与录取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至5月16日18:00

报名网址: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2.所需资料

(1)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由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其他学术、竞赛获奖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

按照附件证明材料模板扫描成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

3.考核与录取

(1)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复试。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注:校内学生只进行面试)

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英语:8:00--10:00,高等数学:10:30--12:00)。

考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3)公示。考试结束后5日内通过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报到。报到时间及入学须知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

2.体检。新生入校后接受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档案转接。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入学报到时按照学校档案转接有关要求将档案转至西安科技大学。

4.培养。新生入学后由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培养方式,人数达到单独开班条件的,单独设班进行培养,达不到单独设班条件的,安排插班学习。

5.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办理留级,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6.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学费与资助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年,若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学士学位学士与学校其他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资助政策和其他待遇。

七、监督机制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并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由西安科技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西安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报名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所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本方案内容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西安科技大学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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