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我校在雁塔校区召开201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会议。校纪委、艺术学院、招生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与今年我校艺术类校考组织工作的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招生办主任奚家米通报了我校2013年艺术类校考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并对今年校考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就相关工作纪律和外出人员的人身、财物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强调。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朱旭风就校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专业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全体考务人员分工协作、恪守纪律,努力为我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组织更多优秀的生源。
2013年我校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4个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240人,在黑龙江、山西、河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江西、山东、广西、甘肃等11个省设校考考点12个,其中在江苏省设无锡、南通等2个考点。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省内考点参加校考,录取时将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综合分择优录取;重复参加校考或跨省参加校考的考生成绩按零分计。未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校考,录取时将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比例(6∶4)折合成综合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在考生文化课达到学校最低控制线和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将于4月5日前在学校的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